
1、用人單位自行解散造成勞動關(guān)系終止的,要依法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2、補償金標準是在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零頭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算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算半個月。這個工資是指勞動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總工資的平均值。每個人的工資情況不同,所以每個人的補償金基數(shù)就不同,你說的以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是錯的。
3、但勞動合同法對高薪員工有限制,如果員工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補償金標準就按三倍封頂,最多補十二個月。注意,那些非高薪的員工不封頂,可以超過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