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有什么要注意的么(合同解除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2-12-04
更新時間:2022-12-03 07:01:39作者:智慧百科
一、逃稅罪初犯不追究刑事責任嗎?
逃稅罪初犯有可能不追究刑事責任,逃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guī),采用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稅的違法行為。不管是使用什么樣的手段偷稅,都已經嚴重的破壞了國家的稅收制度,這種行為肯定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不需要坐牢了。逃稅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法規(guī)定不繳或少繳稅款的非法行為。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shù)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shù)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shù)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逃稅罪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規(guī)定是什么?
對逃稅罪的初犯規(guī)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特別條款。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對逃避繳納稅款達到規(guī)定的數(shù)額、比例標準,已經構成犯罪的初犯,滿足以下三個先決條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一是在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二是繳納滯納金。三是已受到稅務機關行政處罰。這里有必要對第三個條件內容的含義作一些特別的解釋。修正案規(guī)定,對逃稅罪的初犯在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后,還應當由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才不追究刑事責任。
逃稅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但是是否會構成犯罪行為,應當根據(jù)不同情況來判斷。目前《刑法》當中對于逃稅罪有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特別條款,也就意味著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書之后,已經及時的補繳了稅收,并且接受行政處罰的,就不需要再接受刑事處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