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預付款。預付款指開工前發(fā)包人應預付給承包人用于為合同工程施工準備的款項。施工準備事項包括購置材料、工程設備、施工設備、修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隊伍進場等。預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額的10%,不高于合同金額的30%。
2、進度款。進度款指施工期間發(fā)包人根據工程完成情況應支付給承包人的一種工程價款。
3、結算款。結算款,即竣工結算款,指工程竣工結算后發(fā)包人應該支付給承包人的除質保金外的剩余工程價款。
法律依據:《財政部、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價款結算(以下簡稱“工程價款結算”),是指對建設工程的發(fā)承包合同價款進行約定和依據合同約定進行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