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賣合同書寫內容如下:
1、雙方當事人的相關信息;
2、標的物的名稱;
3、標的物的數(shù)量;
4、標的物的質量是怎樣的;
5、合同的價款,價款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6、其他雙方當事人應當約定的事項;
7、違約責任;
8、爭議的解決方法。
買賣合同內容通常會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而基本條款中又包括合同約定的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chǎn)權轉移登記等條款。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shù)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