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合同上雙方簽字,有相關的登記以及蓋章合同是生效的,如果不符合是無效合同。
2、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民事商業(yè)活動中,合同作為買賣的一種協(xié)議,是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的內容表現為合同的條款。如果對方只是沒有蓋章,但是已經簽了具體負責人的名字,那么,簡易合同是生效的,只不過合同的當事人成了借貸者和簽字的負責人而已。如果對方不僅沒蓋章也沒簽上名字的話,一般是不生效的,因為合同是相對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而言的,對方不簽名也暗示了對方并不同意合同中的約定,基于不能為借貸者設定義務的原則,合同不生效。雖然對方既沒蓋章也沒簽名,但雙方有較為明確的口頭約定或對方有足以令您誤會他應允合同事項的行為,雙方沒有履行合同義務作出了時間、金錢等付出的話,效力待定,借貸者可以通過起訴對方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