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包括:
(1)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實施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
(2)當事人應是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標準的和內容必須合法;
(4)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互為有償;
(5)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
2、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