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瀆職罪有追訴時效。瀆職罪追訴時效具體如下:
1、瀆職罪如果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五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十年;
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為二十年。
二、追訴時效期限的起算方法是什么:
1、一般情形下,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
2、犯罪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3、在追訴期限以內(nèi)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
三、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jīng)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jīng)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jīng)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jīng)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jīng)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