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米,屬于糧食范圍,稅率是13%。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規(guī)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農業(yè)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農業(yè)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4號]的規(guī)定,從1994年5月1日起,農業(yè)產品增值稅稅率已由17%調整為13%。
糧食糧食是指各種主食食科植物果實的總稱。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小麥、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雜糧(如:大麥、燕麥等),以及經碾磨、脫殼等工藝加工后的糧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