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如果情節(jié)嚴重的話,構成誹謗罪。
2. 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fā),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如果情節(jié)嚴重的話,構成誣告陷害罪。
3. 誹謗或者誣告陷害行為,如果情節(jié)不是很嚴重的話,不構成犯罪,屬于違法行為。
4.《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的;
(五)多次發(fā)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