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合同撤銷權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中有約定管轄地的,在不違反級別管轄與專屬管轄規(guī)定前提下,可由約定的法院管轄。
2、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五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chǎn)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xié)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