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稅局收以下稅種:
1.增值稅;
2.消費稅;
3.燃油稅;
4.車輛購置稅;
5.出口產(chǎn)品退稅;
6.進口產(chǎn)品增值稅、消費稅;
7.儲蓄存款息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8.地方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公司所得稅;
9.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
10.中央稅、共享稅的滯納金、補稅、罰金?! ?br>11.證券交易稅(未開征前先征收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稅);
12.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交納的營業(yè)稅、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13.境內的外商投資公司和外國公司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外商投資公司和外國公司所得稅;
14.中央公司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事業(yè)單位組成的聯(lián)營公司、股份制公司所得稅;2002年1月1日以后新解決工商登記、領取許可證的公司、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交納的公司所得稅;
15.中央明確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的其他有關稅費?! ?br>增值稅、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由國稅局征收的共享稅由國稅局直接劃入地方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