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夫妻常常認為分居兩年可以自動離婚,這是因為他們誤解了《民法典》規(guī)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條規(guī)定。
(一)分居兩年并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異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導致分居滿兩年,才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二)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只是法院作為判定準予雙方離婚與否的一個考慮因素,法院必須根據(jù)整個案情,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三)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滿兩年不能自動離婚。法律沒有規(guī)定分居可以自動離婚,離婚必須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分居兩年不可以自動離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動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