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欠賭博的債務(wù)被追債一般是屬于民事糾紛,警察是不會(huì)處理的。但如果采取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的手段被追債的,可以報(bào)警處理。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1)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jìn)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2)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qiáng)迫他人勞動(dòng)的;
(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3、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jié)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