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一定。
法律依據(jù):《公司法》
第四十五條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shù)的da,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內履行董事職務。
第一百零八條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本法第四十五條關于有限容責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規(guī)定,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條關于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規(guī)定,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也就是說,董事的任期可以在三年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