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般在5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財產(chǎn))。
2.如果涉及財產(chǎn),律師費可分為兩種情況:
a.以一個數(shù)額起價,再根據(jù)超過一定數(shù)額的爭議財產(chǎn)加收一定的律師費用。
b.交一定的前期律師辦案費用,再確定一個打回財產(chǎn)數(shù)額的收費額度。
起訴離婚其他費用
1.離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納50元到300元費用。
2.涉及財產(chǎn)分割,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
3.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4.離婚官司費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法院審理后,在判決中確定訴訟費的負擔,一般由敗訴方負擔。
5.如果原被告雙方都有責任,由雙方分擔,對于離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打官司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chǎn)案件根據(jù)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chǎn)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chǎn)分割,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quán)、名稱權(quán)、肖像權(quán)、名譽權(quán)、榮譽權(quán)以及其他人格權(quán)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chǎn)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chǎn)權(quán)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chǎn)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quán)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jié)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幅度內(nèi)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zhí)行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diào)節(jié)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xié)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xié)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