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繼續(xù)履行。指在違約方不履行合同時,由法院強制違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債務的違約責任方式。
2、采取補救措施。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民法典規(guī)定還是不能確定的,受害一方可以根據(jù)標的的性質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如重修,更換,重做,退貨,減少貨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賠償損失,是指金錢賠償,即使包括實物賠償,也限于以合同標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賠償。
4、定金責任。定金責任須經(jīng)雙方約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5、違約金責任。由雙方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guī)定,在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時,向另外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的金錢,也可以表現(xiàn)為一定價值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