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dāng)?shù)氐膭趧颖O(jiān)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梢缘疆?dāng)?shù)貏趧泳稚暾堉俨茫笾Ц豆べY。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guān)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在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應(yīng)按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全部的勞動報酬,不要隨意“克扣工資”??丝酃べY和拖欠工資一樣,同樣屬于“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同樣會面臨上述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和“支付賠償金”的風(fēng)險。所謂“克扣”工資,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dāng)理由扣減勞動者應(yīng)得工資。除了以下幾種情況之外,扣減勞動者工資的行為都是屬于違法行為:
1、職工因個人主觀原因沒有完成生產(chǎn)任務(wù),關(guān)非身體問題等所致,單位可扣減其工資,扣后工資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2、職工違反勞動紀律并造成單位損失時,單位每月扣減工資比例必須小于該職工月工資的20%。
3、職工請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