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自首的特征有以下特點:
1、自首是犯罪后的一種表現(xiàn);
2、自首發(fā)生在犯罪后,通常是行為人悔罪的表現(xiàn)。犯罪人對犯罪的態(tài)度對犯罪人的處罰具有重要意義;
3、自首是犯罪人的一種類型;
4、刑法理論上,自首的犯罪分子常被稱為自首犯,這是一種與累犯相對應(yīng)的犯罪分子;
5、人身危險較小的犯罪分子;
6、自首是一種從寬處罰的刑罰制度。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guān)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guī)定的自首情節(jié),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yán)重后果發(fā)生的,可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