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分贈與。通過辦理公證手續(xù),將房產的部分份額贈與給孩子,首先辦理部分贈與公證,而后憑公證書和贈與人與受贈人的身份證件、房產證原件辦理產證共有人的添加。
二、部分轉讓。直接辦理房產的部分買賣。舉例說明:原產證登記為夫妻兩人,現(xiàn)想將小孩的名字添加入房屋產證。夫妻二人作為出售人將房產的部分(購買比例自定)賣與小孩,采用部分產權交易的方式,把一定比例的產權過戶給子女,其中涉及到的稅費也是按照這個比例來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xù)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