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揭貸款購房人的權利主要有:
(一)有權了解、咨詢、知悉按揭貸款的有關事項;
(二)有權要求貸款銀行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方式發(fā)放貸款;
(三)借款清償前后,均有權占有、使用所購房產;
(四)征得貸款銀行同意后,有權將抵押房產出租、轉讓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五)因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被撤銷導致貸款目的無法實現時,有權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結清全部貸款本息后,有權要求貸款銀行返還《房地產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并辦理抵押登記涂銷手續(xù);
(七)有權向貸款銀行追討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