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5-13 15:04:44作者:未知
關于全市集中開展兩輪電動車掛牌工作的通知
為加強電動車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暢通,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公安部交管局 《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忻州市電動車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就電動車登記上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行動中的兩輪電動車是指:
(一)符合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fā)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7761-2018),且列入《忻州市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目錄》的電動自行車產品;
(二)不符合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fā)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7761-2018)的電動自行車產品;
(三)符合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fā)布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GB24155-2020),且列入工信部《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產品;(四)不符合符合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fā)布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GB24155-2020)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產品。
二、辦理流程及提交所需資料
(一)符合國家標準的兩輪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所有人應當持下列材料到車管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1、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2、購車發(fā)票等車輛來歷證明;3、整車出廠合格證明;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二)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所有人應當持下列材料到大隊設立的服務站點申請辦理備案登記,發(fā)放臨時號牌: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購車發(fā)票等車輛來歷證明。如購車發(fā)票丟失或毀損的,可到社區(qū)、居委會或所在單位開具合法來源證明。
三、對備案登記后領取臨時號牌的兩輪電動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止日期為 2023年4月30日。
四、本次集中登記掛牌時間為 2022年5月13日至 2022年5月31日。其中,第一階段為學校教職工及學生家長電動車集中掛牌專項行動(5月13日至5月16日);第二階段為深入社區(qū)電動車集中掛牌專項便民服務行動(5月17日至5月20日);第三階段為主要街道電動車集中掛牌專項行動(5月21日至5月31日)。從2022年6月1日起公安機關將開展全市電動車集中整治行動,依法依規(guī)對電動車無牌上路、不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規(guī)范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五、所有電動自行車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車輛屬性一律以司法檢驗鑒定結論為準。
六、廣大市民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不購買、不駕駛、不乘坐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應依法辦理登記備案、安全文明行車。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駕車時要佩戴安全頭盔,鼓勵自愿投保第三者責任險。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