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6-09 19:42:03作者:佚名
?更新指標申請時限的說明
2020年12月31日以前,個人未在車輛辦理完成轉移、注銷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提交更新指標申請并取得更新指標的,視為自動放棄更新指標申請。
2021年1月1日以后,個人在車輛辦理完成轉移、注銷登記后,需要小客車更新指標的,可以根據(jù)需要隨時提交更新指標申請,不再設置12個月的申請時限。
?更新指標申請的填報、審核說明
個人可在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錄后進入用戶中心,在更新指標功能區(qū)點擊“填報申請”,按系統(tǒng)提示逐步操作,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也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就近到各區(qū)對外辦公窗口提出申請。
個人提交更新指標申請后,指標管理機構根據(j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出售、報廢小客車轉移、注銷登記信息,核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信息,審核通過后在指定網(wǎng)站發(fā)布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個人已死亡的,不得由他人代為申請更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