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8-11 15:00:30作者:佚名
南京特困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終止救助供養(yǎng):
(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
(2)具備或恢復勞動能力;
(3)依法被判處刑罰,且在監(jiān)獄服刑;
(4)收入和財產狀況不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
(5)法定義務人具有了履行義務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義務能力的法定義務人;
(6)享受特困供養(yǎng)待遇期間,購買商品房,購買超過標準面積的經濟適用房,購買共有產權房,興建或者購買非居住用房非因危房改造原因興建居住用房:裝修住房并且裝修水平明顯高于當?shù)刈畹蜕畋U纤?
(7)自愿申請退出救助供養(yǎng)。
特困人員中的未成年人,可以繼續(xù)享有救助供養(yǎng)待調至18周歲。年滿18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可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就讀的,可以繼續(xù)享有救助供養(yǎng)待遇。
對終止救助供養(yǎng)的原特困人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其他社會救助條件的,應當按規(guī)定及時納入相應救助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