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22 15:05:09作者:未知
提取條件:
1.在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
2.繳存職工及配偶在南寧市行政區(qū)域內(南寧市轄區(qū)和各縣)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
提取材料:
一、租賃商品住房
1.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已在我管理中心綁定的本人I類銀行卡。
二、租賃公租房
1.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已在我管理中心綁定的本人I類銀行卡;
3.與房屋產權管理部門(或其授權單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
4.租金繳交憑證(原件)。
提取時限和額度:
1.租賃商品住房時限:符合條件的職工每年可提取1次。從未提取過的,提取額度計算起始時間為2015年1月且不早于職工在我中心開戶繳存的起始月。
額度:從2019年4月1日起,每人可提取的最高限額為720元/月(之前仍按480元/月計算),每年可提取1次,當年未提取的,可累計計算。
2.租賃公租房(廉租房)時限:租賃合同期間每年可提取一次;租賃合同終止后一年內申請?zhí)崛?,過期不再受理。
額度: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未提取期間實際支付的租金總額。
注意事項:
委托代辦:租賃商品住房需到場面簽相關材料,不得委托代辦。租賃公租房(廉租房)委托代辦的提供提取人本人書面授權委托書(需委托人簽名按手印)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溫馨提示:
1.除身份證外,已提供并已掃描存檔的申請材料,如無變更可無需重復提供。
2.綁定個人銀行卡:確定提取資金轉入已在公積金管理中心綁定的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本人I類銀行卡的,辦理業(yè)務時可不提供相應銀行卡。個人銀行卡可登陸公積金中心網站個人網廳、微信網廳進行綁定,辦理業(yè)務前請確認所提供的銀行卡狀態(tài)正常。
辦理時間:
城區(qū)營業(yè)部:星期一至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節(jié)假日除外,下同)
縣管理部:星期一至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