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9-15 22:13:57作者:智慧百科
由農村遷往城鎮(zhèn)人員回原籍
遷入條件:
《湖南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辦法》(湘政辦發(fā)〔2016〕12號)實施后符合城鎮(zhèn)落戶條件將戶口由農村遷往城鎮(zhèn),要求返回原籍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回原籍戶口所在地。
所需材料:
申請人戶口身份證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
辦理單位:
辦理戶口遷入手續(xù),一般由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縣級公安機關核準。另有文件規(guī)定或市、縣級公安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規(guī)定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
辦理時限:
1.辦理戶口遷入手續(xù)時,對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辦理或由核準機關直接受理,且手續(xù)齊全的,落戶辦理或遷入核準工作應當場辦結;
2.對于須報上一級機關核準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
3.須報上兩級機關核準的,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