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9-15 22:14:17作者:智慧百科
其他原因回國(入境)落戶
遷入條件
因留學以外的其他原因出國(境)被注銷戶口、且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的出國(境)人員回國后,可以申請在原戶口注銷地恢復戶口。華僑回國定居、港澳臺同胞經批準來內地定居的,或外國人、無國籍人在我國境內定居并被批準加入或者恢復中國國籍的,可以申請在定居地登記戶口。
所需材料
1.因留學以外的其他原因出國(境)人員申請在原戶口注銷地恢復戶口的,憑最后一次回國時持用的中國護照。
2.回國華僑申請在定居地登記戶口的,憑華僑回國持用的中國護照、省或市級人民政府僑務部門簽發(fā)的《華僑回國定居證》。
3.經批準來內地定居的港澳臺同胞或被批準入籍的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在定居地登記戶口的,憑當事人入境時持用的有效證照及相關批準定居、入籍的有效憑證。
辦理單位:
辦理戶口遷入手續(xù),一般由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縣級公安機關核準。另有文件規(guī)定或市、縣級公安機關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規(guī)定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
辦理時限:
1.辦理戶口遷入手續(xù)時,對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辦理或由核準機關直接受理,且手續(xù)齊全的,落戶辦理或遷入核準工作應當場辦結;
2.對于須報上一級機關核準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
3.須報上兩級機關核準的,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