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9-16 19:27:18作者:智慧百科
購買本市商品住房提取
申請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
2.職工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職工配偶申請?zhí)崛∽》抗e金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的原件;
4.職工直系親屬申請?zhí)崛∽》抗e金的,還另需提供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戶口簿、戶口遷移證明等)原件;
5.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憑證;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需提供經(jīng)房產(chǎn)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購房發(fā)票的原件。若因辦理商業(yè)貸款而無法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借款銀行蓋章)、《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原件;必要時須主借款人到場查詢?nèi)嗣胥y行個人征信系統(tǒng)核實。
6.職工因故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需委托他人代辦提取的,代辦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申請職工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存卡以及購房證明材料的原件,代辦人憑密碼(非初始密碼)代辦提??;若配偶代辦提取的,還需提供能證明其夫妻關系的材料(結婚證或戶口簿等)原件。
7. 本人名下本市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借記卡原件(以申請時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銀行為準)。
還清貸款提取
是指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金額,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公轉商”補息貸款本息余額。
申請材料 :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職工通過中心網(wǎng)上服務廳或服務窗口等渠道核實身份證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與中心業(yè)務系統(tǒng)登記信息一致的,可以用身份證代替公積金儲存卡(他人代辦的除外)。
2.申請人為其他產(chǎn)權人的,還需提供《不動產(chǎn)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3.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或其他產(chǎn)權人配偶的,還需提供證明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購買本市商品住房提取
提前部分還貸提取:
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職工通過中心網(wǎng)上服務廳或服務窗口等渠道核實身份證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與中心業(yè)務系統(tǒng)登記信息一致的,可以用身份證代替公積金儲存卡(他人代辦的除外)。
2.申請人為其他產(chǎn)權人的,還需提供《不動產(chǎn)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3.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或其他產(chǎn)權人配偶的,還需提供證明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償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提?。?/span>
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職工通過中心網(wǎng)上服務廳或服務窗口等渠道核實身份證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與中心業(yè)務系統(tǒng)登記信息一致的,可以用身份證代替公積金儲存卡(他人代辦的除外)。
2.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的,還需提供證明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3.申請人為其他產(chǎn)權人及配偶的,還需提供證明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不動產(chǎn)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按年提取償還本市商業(yè)性住房貸款)、《不動產(chǎn)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房發(fā)票或《借款合同》原件(按年提取償還異地商業(yè)性住房貸款)。
4.若是在2004年1月1日以前辦理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貸款銀行出具的還貸明細原件。
5.貸款還清后申請?zhí)崛〉?,還須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還清證明原件;《不動產(chǎn)權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本市商業(yè)性住房貸款)、《不動產(chǎn)權證》原件(異地商業(yè)性住房貸款)。
償還異地公積金貸款提?。?/span>
是指在本市范圍以外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提取其本市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金額,用于償還其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申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職工通過中心網(wǎng)上服務廳或服務窗口等渠道核實身份證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與中心業(yè)務系統(tǒng)登記信息一致的,可以用身份證代替公積金儲存卡(他人代辦的除外)。
2.《不動產(chǎn)權證》復印件(現(xiàn)房須提供)或購房合同(期房須提供)原件、《借款合同》原件、上年度還貸明細原件;
3.申請人為借款人配偶的,還需提供證明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4.提前部分還貸申請?zhí)崛〉?,還需提供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或銀行)出具的部分還貸憑證原件;
5.貸款還清后申請?zhí)崛〉?,還需提供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銀行)出具的還清貸款憑證原件。
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積金:
申請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本人名下本市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借記卡(以申請時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銀行為準);
4.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如職工為單身的,應提供戶口簿等材料;
5.職工本人或配偶應填寫《授權委托書》、《房產(chǎn)情況聲明》(職工或配偶各自填寫本人的《授權委托書》和《房產(chǎn)情況聲明》),授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本市房產(chǎn)信息登記管理部門查詢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圍內(nèi)無自有住房情況。
6. 提取申請人本人自辦,不得他人代辦。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提取
申請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本人名下本市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借記卡原件(以申請時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銀行為準);
4.職工配偶提取的,應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
5.提供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當年度公共住房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原件;
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難提取申請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
2.職工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1年以內(nèi)的病歷證明或出院小結原件;
4.醫(yī)療費用發(fā)票(5000元以上)或醫(yī)保中心出具的費用清單(5000元以上)原件(新冠肺炎提取可不提供);
5.本人出具的生活困難情況說明;
6.非提取人患病的,提取人還須提供與患者的關系證明(結婚證或同戶戶籍證明)原件;
7.若由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8.本人名下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一類借記卡原件(以申請時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銀行為準);
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特困職工提?。?/span>
申請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提供民政部門簽發(fā)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特困職工提供市總工會簽發(fā)有效的《特困職工證》原件;
4.職工配偶提取的,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同戶戶籍證明)的原件;
5.若由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6.本人名下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一類借記卡原件(以申請時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銀行為準)。
解除勞動、人事關系離開本市提取
申請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原件或《人事調(diào)令》原件或能證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離職證明、賬戶所在單位已被工商部門注銷或已宣告破產(chǎn)、清算等證明材料)原件。
4.非本市戶籍的戶口簿原件或戶口遷移證明原件(身份證上地址為本市的提供);
5.若由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6.本人名下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一類借記卡原件(以申請時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銀行為準)。
退休、退職提取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
2.職工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職工屬退休提取的提供退休證或經(jīng)勞動、人事部門批復的《同意退休審批表》原件;
4.職工因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職的,提供《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和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證明原件;
5.若由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6.本人名下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一類借記卡原件(以申請時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銀行為準)。
出境定居提取申請材料:
1.職工境外長期居住護照或出境定居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若由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4. 本人名下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一類借記卡原件(以申請時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銀行為準)。
死亡提取申請材料:
1.辦理人身份證原件;
2.職工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如由職工配偶、父母、子女辦理的,辦理人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的原件;如辦理人為其他關系的,則還需提供受遺贈證明(公證書)原件;
4.死亡證明原件。死亡證明包括當?shù)嘏沙鏊鼍叩乃劳鲎C明、戶口死亡注銷證明、醫(yī)療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遺體火化證明材料;
5. 本人名下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一類借記卡原件(以申請時受理中心公布的合作銀行為準)。
轉入常州申請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
2.職工住房公積金儲存卡;
3.《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xù)申請表》(一式兩份);
4.委托單位經(jīng)辦人代為申請的,還需提供《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xù)申請委托書》和單位經(jīng)辦人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