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10-26 18:02:49作者:智慧百科
“按月提取還貸”適用范圍
成都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辦理了個人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商業(yè)貸款、組合貸款)的,在按月償還貸款期間,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按月提取還貸。
申請條件
繳存職工申請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時,需要符合貸款尚未結清、繳存職工是貸款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的配偶、同一繳存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無其他住房消費提取業(yè)務(同一套住房償還貸款本息的提取除外)、沒有尚在履行過程中的按年委托提取協(xié)議或按月提取協(xié)議等條件。
申請材料
(一)線上辦理
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可通過成都公積金中心手機 APP 申請、核對和確認簽約的相關信息,完成按月提取還貸簽約。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不含資陽民生村鎮(zhèn)銀行)的借款人或配偶、成都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商業(yè)貸款的主借款人或配偶可通過線上辦理。
(二)線下辦理
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下述材料原件,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申請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成都公積金中心將留存相關業(yè)務材料的電子影像。
1.身份、婚姻證明材料:
(1)繳存職工是主借款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
(2)繳存職工是共同借款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主借款人身份證件。
(3)繳存職工非共同借款人,是主借款人配偶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主借款人身份證件、結婚證。
(4)繳存職工非共同借款人,是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配偶身份證件、結婚證、主借款人身份證件。
2.償還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不含資陽民生村鎮(zhèn)銀行),無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3.償還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限資陽民生村鎮(zhèn)銀行)、成都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商業(yè)貸款的,根據(jù)本規(guī)定第二條第(二)款提供提取收款賬戶。
4.償還其他個人住房貸款的,提供:
(1)借款合同/貸款合同;
(2)個貸還款賬戶流水(顯示最近一次扣款記錄);
(3)根據(jù)本規(guī)定第二條第(二)款提供提取收款賬戶;
(4)成都公積金中心將通過銀政通平臺、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tǒng)等渠道核實貸款真實性;通過個人征信系統(tǒng)核實的,須主借款人現(xiàn)場簽署征信查詢授權書。
5.繳存職工線下辦理時,如通過互聯(lián)互通方式查詢的貸款信息、住房信息和個貸還款賬戶流水等,存在不完整、不準確或繳存職工有異議,或因非合作銀行不能通過互聯(lián)互通方式查詢相關信息,影響業(yè)務審核和數(shù)據(jù)確認的,繳存職工應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原件。
6.貸款所購住房在四川省成都市、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qū)域外的,還需提供繳存職工或配偶的戶籍證明或工作所在地證明。
7.臨柜辦理業(yè)務的,配偶可代辦,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及結婚證原件。須通過個人征信系統(tǒng)核實貸款真實性的,僅限主借款人可為其配偶代辦。采取直沖本息方式的,繳存職工通過成都公積金中心手機 APP 辦理委托登記或提供經(jīng)公證的委托書后,方可由配偶代辦。
實現(xiàn)方式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協(xié)議后,成都公積金中心將采取“直沖本息”或“定額提取”的方式實現(xiàn)按月提取還貸。
“直沖本息”與“定額提取”的適用范圍
1.“直沖本息”是指成都公積金中心按月將當期應償還的公積金貸款本息從繳存職工在成都公積金中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當月可用金額中予以抵扣,可用金額不足以抵扣的差額部分再從借款人辦理貸款時約定的委托扣款賬戶中補扣。
該方式適用于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不含資陽民生村鎮(zhèn)銀行)。
2.“定額提取”是指成都公積金中心按月將協(xié)議約定的每月提取金額從繳存職工在成都公積金中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當月可用金額中提取到協(xié)議約定的本人銀行賬戶。
該方式適用于其他個人住房貸款,包括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限資陽民生村鎮(zhèn)銀行)、其他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商業(yè)貸款(含公轉商貼息貸款)。
3.成都公積金中心組合貸款辦理按月提取還貸的,公積金貸款部分采取“直沖本息”,商業(yè)貸款部分采取“定額提取”。
辦理流程
線上線下都可以辦理
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可通過成都公積金中心手機APP線上辦理,或攜帶相關材料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臨柜辦理“按月提取還貸”。
線上辦理
辦理步驟(解約入口也是一樣的哦)
線下辦理
點擊查看:成都各區(qū)公積金服務大廳地址+服務時間
所需材料
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下述材料原件,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申請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成都公積金中心將留存相關業(yè)務材料的電子影像。
1.身份、婚姻證明材料:
(1)繳存職工是主借款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
(2)繳存職工是共同借款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主借款人身份證件。
(3)繳存職工非共同借款人,是主借款人配偶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主借款人身份證件、結婚證。
(4)繳存職工非共同借款人,是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提供本人身份證件、配偶身份證件、結婚證、主借款人身份證件。
2.償還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不含資陽民生村鎮(zhèn)銀行),無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3.償還成都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限資陽民生村鎮(zhèn)銀行)、成都公積金中心合作銀行商業(yè)貸款的,根據(jù)本規(guī)定第二條第(二)款提供提取收款賬戶。
4.償還其他個人住房貸款的,提供:
(1)借款合同/貸款合同;
(2)個貸還款賬戶流水(顯示最近一次扣款記錄);
(3)根據(jù)本規(guī)定第二條第(二)款提供提取收款賬戶;
(4)成都公積金中心將通過銀政通平臺、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tǒng)等渠道核實貸款真實性;通過個人征信系統(tǒng)核實的,須主借款人現(xiàn)場簽署征信查詢授權書。
5.繳存職工線下辦理時,如通過互聯(lián)互通方式查詢的貸款信息、住房信息和個貸還款賬戶流水等,存在不完整、不準確或繳存職工有異議,或因非合作銀行不能通過互聯(lián)互通方式查詢相關信息,影響業(yè)務審核和數(shù)據(jù)確認的,繳存職工應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原件。
6.貸款所購住房在四川省成都市、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qū)域外的,還需提供繳存職工或配偶的戶籍證明或工作所在地證明。
7.臨柜辦理業(yè)務的,配偶可代辦,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及結婚證原件。須通過個人征信系統(tǒng)核實貸款真實性的,僅限主借款人可為其配偶代辦。采取直沖本息方式的,繳存職工通過成都公積金中心手機 APP 辦理委托登記或提供經(jīng)公證的委托書后,方可由配偶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