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26 22:30:14作者:佚名
青海翻建自住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積金?
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
3、委托他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4、翻建、建造自住住房:《集體土地使用證》原件;土地所在地村委會、鄉(xiāng)(鎮(zhèn))政府、鄉(xiāng)以上國土資源局、住房保障和建設局批準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相關文件原件;鄉(xiāng)以上住房保障和建設局辦理《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原件;
5、大修自住住房:房屋不動產(chǎn)權證書、具有資質的房屋質量鑒定部門出具的房屋危險性鑒定為C級或D級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大修費用發(fā)票原件;
6、提取人名下銀行活期存折(或銀行卡)。
?提取額度
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建造、翻建和大修房屋實際支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應保留百位以上。
?提取期限
自事項發(fā)生之日起1年內有效,只能提取1次。
?提取流程
1、職工根據(jù)提取情形,攜帶提取所需資料至青海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受委托銀行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初審合格后,經(jīng)辦人員進行收件掃描,上傳至省中心審批。
2、省中心對受委托銀行上傳資料的有效性、完整性、真實性、合規(guī)性進行審批。
3、審批通過后,省中心以直聯(lián)方式支付至提取人收款賬戶。
?辦理銀行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圖片來自青海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注意事項
1、提取人有兩個及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時,應先合并賬戶再辦理提取。
2、凡符合提取條件,但有未結清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能優(yōu)先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3、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因貸款逾期凍結,如需部分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或需再次辦理逐月提取還貸業(yè)務)的,應在申請之日前按月正常歸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12個月以上。
4、所購房屋為共有產(chǎn)權的,均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
5、對申請資料無法立即確認需進一步核實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回復提取申請人。
6、職工購買商品房自合同簽訂之日3年內未取得不動產(chǎn)權證書需撤銷備案的,應提供《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信息申請表》,并退回該住房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
7、提供的申請資料應符合規(guī)定,并真實、有效、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