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0 23:10:24作者:佚名
天津居住證簽注注意事項
1、居住證簽注分為證件有效期到期簽注和居住信息變更簽注。
申請人在簽注前應登錄“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臺”填寫《居住證簽注申請表》并提交簽注申請,或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領取并填寫《居住證簽注申請表》后交社區(qū)民警申請簽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社區(qū)民警應在受理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填寫核查意見,并告知申請人同意(或不予同意)簽注決定。
2、居住證自簽發(fā)之日起須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提交簽注申請,經(jīng)社區(qū)民警核查確認后持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等,到受理部門辦理簽注手續(xù)。
3、 居住證持有人居住地址發(fā)生變動的,應當自變動之日起7日內提交簽注申請,經(jīng)社區(qū)民警核查確認后持居住證和變動后的合法居所證明,到受理部門辦理變更簽注手續(xù)。
4、居民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戶籍地址發(fā)生變化的,以及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的,應當及時到受理部門換領新證。
5、受理部門辦理換領手續(xù)時,應當收回損壞的居住證,對居住證持有人基本信息進行審核,并依照居住證首次申領的工作程序和時限進行辦理,收取換領居住證工本費并開具收費票據(jù)。收回的居住證應編制清單,每半年上交1次,由區(qū)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集中統(tǒng)一銷毀。
6、居住證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jīng)核實認定后,居住地公安機關應當在居住證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注銷居住登記信息并注銷、回收居住證:
(一)居住證持有人在申領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取得居住證的;
(二)居住證持有人情況發(fā)生變更且不符合居住證辦理要求的;
(三)居住證持有人已轉為本市常住戶口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其他應當注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