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0 23:13:38作者:未知
第一條 根據(jù)《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武政辦【2008】178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購買住房,是指合法購買用于住宅并經市、區(qū)土地資源和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單位集資建設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其它非住宅房)。
第三條 購房范圍及對象。
(一)凡戶籍不在武漢市中心城區(qū)(含江岸區(qū)、江漢區(qū)、橋口區(qū)、漢陽區(qū)、武昌區(qū)、青山區(qū)、洪山區(qū)等七個中心城區(qū)及武漢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東湖生態(tài)旅游風景區(qū))具備合法身份證明的中國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區(qū)購買住房面積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可在住房地申辦武漢市非農業(yè)戶口。
中心城區(qū)農業(yè)戶籍人員,具備上述條件的,可辦理“農轉非”戶口。
(二)凡戶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區(qū)以及遠城區(qū)農業(yè)戶口人員在遠城區(qū)購買住房面積超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30萬元(含30萬元)的,可在住房地申辦武漢市非農業(yè)戶口。
第四條 符合上述條件的住房申請人,可辦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歲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漢市非農業(yè)戶口。
第五條 申辦戶口所需證明材料:
(一)本人書面申請;
(二)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證明;
(三)申請入戶人員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審查原件,收存復印件);
(四)購房合同 (《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房產部門提供的電子版合同須房產部門簽章)、購房全額發(fā)票、房產證、土地證(審查原件,收存復印件);
(五)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需出具當?shù)亟?鄉(xiāng)、鎮(zhèn))計生部門計劃生育證明;
(六)申請入戶地派出所出具的實際入住證明(在《購買住房辦理武漢市常住戶口申請表》上簽注);
以上所有證件、證明上的人員戶籍信息必須一致。
第六條 申辦程序。在中心城區(qū)購房申請入戶的,在武漢市公安局辦證大廳申請辦理;在遠城區(qū)購房申請入戶的,在遠城區(qū)政務中心或公安分局設立的辦證窗口申請辦理。
(一)申請人到武漢市公安局辦證大廳辦證窗口或遠城區(qū)政務中心(或公安分局辦證窗口)領取《購買住房辦理武漢市常住戶口申請表》(或在武漢市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wh.gov.cn ),并如實填寫表內事項。
(二)備齊第五條規(guī)定的證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辦證大廳或遠城區(qū)辦證窗口申辦。
(三)公安戶政部門從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申請人憑身份證領取戶口《準予遷入證明》,然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第七條 《準予遷入證明》按規(guī)定收取工本費5元。
第八條 以簽訂正式購房合同時間為界。申請人在2008年10月31日以前簽訂購房合同的,按原購房入戶政策條件申請辦理,2008年11月1日以后簽訂購房合同的按本細則執(zhí)行。
第九條 在申辦戶口過程中,申請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偽造、變造、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者其它組織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 本細則自公布下發(fā)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