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0 23:26:25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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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限制扣留事故車輛
在交通事故處置過程中,除確有必要外,原則上不扣留車輛,減少對當事人出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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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線上處理
對于“車能動,人未傷”的碰擦交通事故,引導當事人通過“快處易賠”、“交管12123”APP、“上海交警”APP進行線上處理。民警現(xiàn)場處置時,優(yōu)先指導當事人進行線上處理。當事人可以全程通過手機辦理事故處理和事故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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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微信線上開展工作
事故處理民警與當事人、代理人建立微信群,通過微信開展調(diào)查取證、權利義務告知、公開調(diào)查證據(jù)、損害賠償調(diào)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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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視頻詢問
通過微信視頻方式詢問當事人或證人。無法使用微信的,采取電話詢問同步錄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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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群公開調(diào)查證據(jù)
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前,依法需要召集各方當事人公開調(diào)查取得證據(jù)的,參照法律程序要求通過微信群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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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開展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diào)解
疫情期間,公安機關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diào)解工作通過微信群視頻會議模式開展。不組織、不安排到事故審理場所開展,避免人員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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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受理事故復核
疫情期間,交警總隊開設道路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手機專線和微信號,方便當事人、代理人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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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書線上送達
郵寄送達法律文書的,事故處理民警先采取拍照通過微信發(fā)送的形式,告知當事人郵寄的時間及寄送地址,防疫期間不必專門到郵政機關取件,微信發(fā)送的文件可作為提出事故復核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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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上門服務
當事人因疫情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的,對確需制作詢問筆錄或直接送達法律文書等需要與當事人直接接觸的,事故處理民警主動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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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故處理場所防疫工作
做好事故處理場所消毒、相關人員體溫檢測等防疫工作。采取限定參加人數(shù)、嚴格人員進入、室外場所辦理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