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3-01-09 16:08:54作者:智慧百科
武漢往來港澳通行證香港簽注辦理指南
一、辦理條件:
內地居民可按需單獨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內地居民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或者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單獨申請簽注的,依據不同事由須具備相應條件:
1、探親:探望在香港定居、長期居住、就學或者就業(yè)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未滿18周歲子女可隨同申請。“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隨同申請”是指與主申請人同時申請相同有效期和次數的探親簽注。
2、商務:企業(yè)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從事商務活動的或者駕駛專用交通工具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捌髽I(yè)機構”是指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及其分支機構;在國家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境外企業(yè)常駐內地代表機構。申請多次商務簽注的,企業(yè)機構須事先向所在地有審批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3、團隊旅游:參加國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團隊赴香港旅游。
4、個人旅游:開辦個人赴港澳旅游業(yè)務城市的常住戶口居民,或者符合國家移民管理局規(guī)定條件的非常住戶口居民,申請個人赴香港旅游。
5、逗留:經香港有關部門批準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yè)、居留、培訓以及作為受養(yǎng)人赴香港依親的。
6、其他:因治病、奔喪、探望危重病人、訴訟、應試、處理產業(yè)、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持逗留簽注在澳門期間,申請前往香港的。
二、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除外);
3、內地居民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guī)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簽注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注:湖北省外戶籍還需提交本人武漢居住證。
4、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5、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① 團隊旅游。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② 個人旅游。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③ 探親。
提交被探望親屬在香港定居、長期居住、就業(yè)、就學證明復印件,交驗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長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進入許可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就業(yè)、就學的,提交相應香港進入許可復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證、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簿、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其他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向同一受理部門再次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配偶和姻親除外)的,免交親屬關系證明。
④ 商務。
交驗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并提交復印件;企業(yè)機構人員還須提交企業(yè)機構為本人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申請多次商務簽注的,須連續(xù)6個月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者本人屬于該企業(yè)機構的有關證明文件;企業(yè)機構出具的赴港澳商務活動事由說明。
企業(yè)機構在備案時已提交過上述有關證明材料的,企業(yè)機構人員在備案有效期內申請商務簽注時無須重復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⑤ 逗留。
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yè)、居留、培訓人員或者作為受養(yǎng)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yè)的,還須提交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對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復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xù)申請逗留簽注的,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⑥ 其他。
持逗留簽注在澳門期間申請赴香港的,須交驗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須交驗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注:內地居民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的,無須重復提交相關材料。
三、簽注次數及逗留時間:
1、探親簽注(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的,可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逗留不超過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簽發(fā)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若申請人為60周歲(含)以上人員,可以簽發(fā)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90天;
申請赴港澳地區(qū)探望配偶且與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簽發(fā)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難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準,可以簽發(fā)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90天。
對隨同申請人可簽發(fā)與主申請人有效期、有效次數相同的探親簽注。
2、商務簽注(S)。
已備案的企業(yè)機構人員,根據備案規(guī)定,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多次簽注、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
未備案的企業(yè)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
駕駛往返廣東省與香港專門交通工具人員,可以簽發(fā)3個月多次簽注或者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
3、團隊旅游簽注(L)。
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屬于國家移民管理局規(guī)定的特別情形的,可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3天。
4、個人旅游簽注(G)。
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對經批準實施多次“個人游”試點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國家移民管理局規(guī)定條件的,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發(fā)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
5、逗留簽注(D)。
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yè)、居留、培訓以及作為受養(yǎng)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簽發(fā)多次簽注;簽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fā)的進入許可的最長有效期簽發(fā)。持證人應當按照香港進入許可的規(guī)定入出香港。
6、其他簽注(Q)。
可以根據事由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有特殊情形確需多次前往香港的,可簽發(fā)3個月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逗留不超過14天。
四、辦理費用:
往來港澳一次有效簽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簽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20元,兩年以上(不含兩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60元,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240元。
五、辦理時限:
1、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單獨受理簽注申請后,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簽發(fā)。
2、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在20日內予以簽發(fā)。
注:具體以實際辦理時限為準,根據咨詢,湖北省內戶口辦理約5個工作日內,湖北省外戶口辦理約7個工作日.
六、辦理地點:
武漢各區(qū)出入境管理大廳人工窗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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