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0 23:37:40作者:未知
根據(jù)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總體部署,為全面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流動人口租賃房屋治安管理工作,進一步防止疫情擴散,今天,石家莊市公安局發(fā)布《關于復工復產(chǎn)期間加強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的通告》,就加強流動人口、出租房主和用工單位申報居住登記工作做出具體規(guī)定。
一、在石家莊市居住、務工、就學的流動人口,應當向居住地社區(qū)(村)委員會及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機構應當向社區(qū)(村)委員會及公安派出所報告房屋租賃及承租人情況。
三、招錄、聘用流動人口的企、事業(yè)單位,非本市戶籍人員居住在本市的學校、培訓機構、在建工地等單位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如有返城務工、求學人員,在做好防疫檢疫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和當?shù)匦l(wèi)健防疫機構。
四、流動人口本人未主動向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機構、用工單位、學校知情不報、瞞報、漏報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guī)從嚴從重處罰。
五、從武漢返回本市的流動人口應當按照《》和政府的相關規(guī)定要求,進行疫情防控管理。
六、為避免人員聚集,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石家莊市公安局各基層派出所已開通復工復產(chǎn)企業(yè)申報居住登記綠色通道,企業(yè)可統(tǒng)計匯總招錄、聘用的外來務工人員信息,預約當?shù)毓才沙鏊可陥缶幼〉怯洝?/p>
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在石家莊市居住、務工、就學的流動人口,應當向居住地社區(qū)(村)委員會及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