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1 00:37:24作者:佚名
廣州市居住登記辦理(2022年更新)
一、辦理對象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廣州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居住的流動人口。
注:
流動人口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穗就醫(yī)、探親、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yè)學?;蛘咂胀ǜ叩葘W校就讀的;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且已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旅館業(yè)住宿登記的,可以不申報居住登記。
二、辦理方式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的街(鎮(zhèn))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申報居住登記。
流動人口可到街(鎮(zhèn))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窗口申報,也可通過廣東省公安廳人口自助申報系統,或者通過公安、來穗部門開發(fā)的各類自助申報移動終端進行申報。
三、所需材料
1、申請表(如實填寫《廣州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
2、身份證明(申報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注:
代申報居住登記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居住證明(居住地址證明原件)。
注:
居住地址證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xù)證明。
4、申報人相片。申報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取得的居住證相片回執(zhí),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芯片相片信息。
四、辦理流程
(一)對于窗口受理的,經審核,提供材料真實有效,符合要求的,當場領取《廣州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憑證》,回執(zhí)正聯交申報人,回執(zhí)副聯經申報人簽名確認后交街(鎮(zhèn))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
流動人口未能提供居住地住址證明材料的,工作人員應當核實情況,符合登記條件的,登記居住信息后,通知申報人攜帶身份證到居住地的街(鎮(zhèn))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領取《廣州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憑證》。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
(二)對于自助申報的,經工作人員核實符合登記條件的,在補充居住登記有關信息后,通過申報終端提醒申報人攜帶身份證到街(鎮(zhèn))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領取《廣州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憑證》。回執(zhí)上的登記日期以自助申報系統或終端登記日期為準。不符合登記條件的,通過申報終端提醒申報人。
注:
流動人口在廣州市辦理居住登記后,注銷其原居住地的居住信息,已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注銷其原居住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