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1 02:13:12作者:佚名
皋蘭縣民政局關于集中開展補領、補辦結婚登記的通知
結婚證是夫妻雙方婚姻關系得到法律保護的有效憑證,為加強便民服務,落實人民至上理念,切實解決結婚證與身份證信息不符、結婚證丟失等問題,按照全省結婚登記“市內通辦”暨全省婚俗改革試點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和《全國婚姻登記檔案電子化工作規(guī)范(試行)的通知》及《甘肅省民政廳辦公室關于印發(fā)<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宣傳提綱>的通知》(甘民辦發(fā)[2022]2號)要求,皋蘭縣民政局決定,將集中三個月時間,對全縣所有婚姻登記歷史數據不一致、人證信息不符等問題進行糾正,對無結婚證夫妻進行補領、補辦,完善婚姻登記數據庫?,F(xiàn)將集中補領、補辦結婚證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補領、補辦結婚登記的作用及意義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維護婚姻當事人合法權益,避免當事人在各種民事活動和經濟活動中無法提供本人婚姻證件,造成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如不動產登記、戶口遷移、生育登記、財產繼承、購買房屋等民事活動中,因無婚姻證件給當事人帶來諸多不便。通過開展補領婚姻登記證、補辦結婚登記,為一些因早年歷史婚姻登記檔案數據缺失、信息記載不全、存在變更或差錯等問題的,及一直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且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提供合法、便捷的補證服務,實現(xiàn)政府部門信息網絡共享,推進簡政便民,提高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補領、補辦結婚登記范圍
(一)補領結婚登記證
1. 當事人在原鎮(zhèn)人民政府依法辦理婚姻登記,但結婚證遺失、損毀、信息不全、錯誤以及因歷史原因導致原始檔案數據缺失的且未到婚姻登記機關補領過結婚登記證的。
2. 雙方當事人婚姻檔案、結婚證件與本人戶口、身份信息不一致的。
3. 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軍人,婚姻登記證上身份證件號碼欄填寫為軍人證件號碼,需要變更為身份證號碼的。
(二)補辦結婚登記
1950年5月1日第一部《婚姻法》頒布實施以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未辦理結婚登記,至今均未與第三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
三、需攜帶的證件、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補領結婚登記證
1.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場,并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含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以及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結婚證原件遺失的,當事人應提供原始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并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印章。當事人檔案查找不到的,且婚姻檔案保管部門無法出具證明的,由當事人書面作出查檔情況說明后,提供由鎮(zhèn)政府或者單位出具的婚姻關系證明,單位出具其婚姻關系證明的,出具單位應具有一定的社會公信力,有獨立的人事管理機構(如機關事業(yè)單位、國企或大型股份制企業(yè)等)。如二人戶口未在同一戶口簿,須提供加蓋查檔機關查檔專用章的原結婚檔案復印件,如無原結婚檔案的須提供原登記機關出具的檔案情況說明及鎮(zhèn)政府或者單位出具的婚姻關系證明。
2、當事人身份證與戶口簿登記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不一致的,先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更正信息或換領證件。
3、現(xiàn)役軍人辦理補領婚姻登記證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軍人證件原件和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原件。
4、當事人為集體戶口的,應當提交蓋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記表(A4、 正反面) ;為集體戶口簿的,應當提供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頁。不能提交集體戶口簿首頁的,可提交蓋有集體戶口管理部門公章(紅章)的集體戶首頁復印件。集體戶個人頁載明戶籍地址、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婚姻狀況等完整個人信息。
(二)補辦結婚登記
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場,并攜帶雙方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含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同時提交鎮(zhèn)政府或者單位出具的以夫妻名義同居至今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證明,單位出具其婚姻關系證明的,出具單位應具有一定的社會公信力,有獨立的人事管理機構(如機關事業(yè)單位、國企或大型股份制企業(yè)等)。
四、辦理時間及地點
辦理時間: 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5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辦理地點:皋蘭縣石洞鎮(zhèn)北辰路445號皋蘭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聯(lián)系電話: 0931-572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