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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4-01 22:00:36作者:未知
佛山市公安局關于延長我市電動自行車
過渡期號牌使用期限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廣大電動自行車車主:
根據(jù)《佛山市公安局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的通告》(FSBG2019059),我市原定今年2月1日啟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相關工作推遲至3月份逐步啟動,對我市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進度帶來了一定影響。為充分保障廣大群眾利益,進一步助力群眾生活步入正軌,市公安局決定延長我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號牌使用期限,具體如下:
一、在用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舊國標)或符合新國標但未取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注冊登記核發(fā)過渡期號牌(藍色)和行駛證,在我市通行截止日期由2022年1月31日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二、在用既不符合新國標又不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注冊登記核發(fā)過渡期號牌(黃色)和行駛證,在我市通行截止日期由2021年1月31日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止。
符合以上情況的在用電動自行車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辦理注冊登記。2020年10月1日起,不再為(一)(二)項情況電動自行車辦理注冊登記。
三、2020年10月1日起,未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禁止在我市轄區(qū)內(nèi)通行,公安交警部門將對未懸掛號牌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依法進行查處。
四、核發(fā)藍色、黃色過渡期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在通行日期截止后,號牌作廢,禁止在我市轄區(qū)內(nèi)通行。已經(jīng)印制并發(fā)放的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號牌,不回收重新印制過渡期截止日期。
佛山市公安局
2020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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