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4-03 04:30:55作者:未知
關于開展2020年度符合《高水平建設人才強縣50條意見》相關政策享受對象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廣泛吸納和大力培養(yǎng)各類優(yōu)秀人才,進一步激發(fā)人才干事創(chuàng)業(yè)熱情,我縣已全面啟動《高水平建設人才強縣50條意見》相關政策享受對象的申報工作。
本次申報涵蓋新引進人才專項獎勵、培養(yǎng)人才專項津貼、專業(yè)技術人才個人專項津貼(獎勵)、高技能人才個人專項津貼(獎勵)等17個獎補項目。
一、申報類別
(一)新引進人才專項獎勵類
1.申報對象
新引進全職來永工作,符合《永嘉縣人才分類目錄》(見附件1,以下類同)的A類(1-6項)、B類(1-10項)、C類(1-12項)、D類(1-9項)、E類(2-12項)、民營企業(yè)F類人才;事業(yè)單位新引進全職副高級職稱人才、“雙一流”大學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申報條件
(1)人才須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引進(原則上按在我縣依法建立社保關系的時間認定,以下類同),且現(xiàn)仍全職在永工作;
(2)事業(yè)單位新引進人才須為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
3.申報說明
(1)上述申報對象是指在永用人單位從縣外引進的人才,其不以人才的戶籍地或祖籍地來劃分,如本縣籍人才來永工作,可納入引進人才范疇;
(2)在永工作期間,入選或取得上述人才稱號(榮譽)的,不享受此獎勵政策;
(3)公辦(公立)單位教育衛(wèi)生類人才按本通知申報類別的第(六)(八)類進行申報。
1.申報對象
在永工作期間,新入選A類(1-6項)、B類(1-9項)、C類(1-10項)、D類(1-7項)、E類(3-8項)的人才。
2.申報條件
人才須于2020年1月1日后入選或取得上述人才稱號(榮譽),且現(xiàn)仍全職在永工作。
3.申報說明
公辦(公立)單位教育衛(wèi)生類人才按本通知申報類別的第(七)(九)類進行申報。
1.申報對象
在制造業(yè)工程技術、研發(fā)設計、生產工藝領域具有中級職稱、副高級職稱、正高級職稱的民營企業(yè)人才。
2.申報條件
(1)職稱范圍根據全國專業(yè)技術資格分類標準確定;
(2)人才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引進或在永取得相應職稱,且現(xiàn)仍全職在永工作;
(3)在浙江省外取得高級職稱和溫州市外取得中級職稱的,須已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重新評審或者確認。
3.申報說明
符合條件的特級技師、高級技師分別可按正高級、副高級職稱落實相關待遇。
1.申報對象
在世界技能大賽上新獲得金、銀、銅牌和優(yōu)勝獎的我縣選手;從我縣申報新入選或新引進全職的省“杰出技能人才”、省“拔尖技能人才”、省“優(yōu)秀技能人才”;新取得高級技師職業(yè)資格(國家一級)的在永人才。
2.申報條件
(1)在世界技能大賽上獲獎的,須于2020年1月1日后取得相關獎項,且現(xiàn)仍全職在永工作;
(2)獲得省“杰出技能人才”、省“拔尖技能人才”、省“優(yōu)秀技能人才”稱號的,須于2020年1月1日后在永入選或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引進,且現(xiàn)仍全職在永工作;
(3)取得高級技師職業(yè)資格(國家一級)的,須于2020年1月1日后在永工作期間取得相應職業(yè)資格,且現(xiàn)仍全職在永工作。
1.申報對象
在民營企業(yè)或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全職工作的D類以上人才。
2.申報條件
人才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計稅勞動報酬應超10萬元。
1.申報對象
新引進全職來永工作,符合《永嘉縣教育人才引進和培育實施細則(試行)》的公辦全日制職業(yè)學(院)校、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Ⅰ類、Ⅱ類、Ⅲ類、Ⅳ類高層次教育人才和Ⅴ類急需緊缺教育人才(人才分類目錄見附件2,以下類同)。
2.申報條件
(1)人才須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從縣外引進,且現(xiàn)仍全職在永工作;
(2)人才引進后須從事教學崗位一線教師或學校管理工作;
(3)人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10年的聘用合同。
1.申報對象
全職在永工作,符合《永嘉縣教育人才引進和培育實施細則(試行)》的公辦全日制職業(yè)學(院)校、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Ⅰ類、Ⅱ類、Ⅲ類、Ⅳ類高層次教育人才。
2.申報條件
(1)人才須為我縣自主培養(yǎng)或于2018年1月1日前從縣外引進,且現(xiàn)仍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
(2)人才2020年度考核須為合格及以上;
(3)人才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10年的聘用合同。
3.申報說明
個人專項津貼累計享受期限不超過10年,人才因同一稱號(榮譽)已享受原《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獎補的,其個人專項津貼享受年限應扣減原政策已享受年限。
1.申報對象
新引進全職來永工作,符合《永嘉縣衛(wèi)生人才引進和培育實施細則(試行)》的公立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Ⅰ類、Ⅱ類、Ⅲ類、Ⅳ類高層次衛(wèi)生人才和Ⅴ類急需緊缺衛(wèi)生人才(人才分類目錄見附件3,以下類同)。
2.申報條件
(1)人才須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從縣外引進,且現(xiàn)仍全職在永工作;
(2)人才引進后須從事專業(yè)崗位工作;
(3)人才原則上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10年的聘用合同。
1.申報對象
全職在永工作,符合《永嘉縣衛(wèi)生人才引進和培育實施細則(試行)》的公立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Ⅰ類、Ⅱ類、Ⅲ類、Ⅳ類高層次衛(wèi)生人才。
2.申報條件
(1)人才須為我縣自主培養(yǎng)或于2018年1月1日前從縣外引進,且現(xiàn)仍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
(2)人才2020年度考核須為合格及以上;
(3)人才原則上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10年的聘用合同。
3.申報說明
個人專項津貼累計享受期限不超過10年,人才因同一稱號(榮譽)已享受原《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獎補的,其個人專項津貼享受年限應扣減原政策已享受年限。
1.申報對象
新引進全職A類、B類、C類科技創(chuàng)新類人才的用人單位。
2.申報條件
(1)人才須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引進,且現(xiàn)仍全職在永工作;
(2)用人單位須有實際研發(fā)投入;
(3)人才須參與研發(fā)工作。
3.申報說明
研發(fā)投入從人才引進之日起算。
1.申報對象
有柔性引進F類以上人才的民營企業(yè)。
2.申報條件
人才須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顧問指導、短期兼職、對口支援、技術入股等方式與申報單位開展合作。
1.申報對象
與縣內外中高職業(yè)院校合作辦班(原則上以企業(yè)名稱冠名)引進應屆畢業(yè)生的我縣企業(yè)。
2.申報條件
新引進校企合作班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到企業(yè)工作。
1.申報對象
為我縣輸送高技能應屆畢業(yè)生的各類職業(yè)院校。
2.申報條件
(1)院校須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為我縣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一次性輸送20名以上高級工或10名以上技師(須為應屆畢業(yè)生,且不含校企合作班到所合作企業(yè)的畢業(yè)生);
(2)院校所輸送人才須與所在企業(yè)簽訂不低于3年的勞動合同。
1.申報對象
我縣上市企業(yè)和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與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正式簽約的擬上市企業(yè)。
2.申報條件
(1)企業(yè)已開展2020年度一線人才成就獎自主評定(每家2個名額);
(2)所評定人才須在生產研發(fā)、經營管理一線(公司中層及以下)做出突出實績。
1.申報對象
新引進D類、E類人才的我縣企事業(yè)單位。
2.申報條件
人才須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引進,且現(xiàn)仍全職在永工作。
1.申報對象
已享受原《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相關政策獎補項目且未享受完畢的人才(名單見附件4)。
2.申報條件
人才現(xiàn)仍全職在永工作。
3.申報說明
同時符合本通知第(七)(九)類相關政策的享受對象,按就高原則執(zhí)行,不再申報本類別項目。
1.在海內外人才聚集地設立創(chuàng)新研發(fā)型分支機構(經當?shù)毓ど套缘怯?,業(yè)務范圍沒有涉及生產、經營、銷售,且為在永企業(yè)提供科研服務)就地引才的企業(yè),可申報本通知中的用人單位研發(fā)投入獎勵、企事業(yè)單位引才獎勵,其就地新引進符合條件的人才可申報本公告中的新引進人才專項獎勵(另須提供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社保證明材料)。
2.已享受2018-2019年度《高水平建設人才強縣50條意見》相關獎補的對象(名單見附件5),可參照此次申報要求并按“溫州市產業(yè)政策獎勵兌現(xiàn)系統(tǒng)”中相應獎補申報指南進行申報。
3.人才服務“金卡”
(1)申報對象
D類以上、E類(1-11項)等我縣領軍型人才和在我縣民營企業(yè)工作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2)申報條件
人才現(xiàn)全職在永工作。
(3)申報材料
①《永嘉縣人才服務“金卡”申請表》(附件6);
②相關人才稱號(榮譽)證明材料(證書、文件)原件掃描件;
?、凵矸葑C(護照)掃描件;
?、芘c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掃描件。
4.符合《高水平建設人才強縣50條意見》其他相關政策的另行申報。
二、工作程序
(一)申報
1.申報日期: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30日;
2.申報方式:
(1)申報本通知申報類別第(一)至(十六)類的,在本通知規(guī)定申報期限內登錄“溫州市產業(yè)政策獎勵兌現(xiàn)系統(tǒng)”(網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根據本通知和相應獎補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在線填寫提交相關申請表,并上傳所需的申報材料。為提升獎補兌現(xiàn)效率,個人申報的,建議提供永嘉農商銀行賬號。
(2)申報人才服務“金卡”的,須提供《永嘉縣人才服務“金卡”申請表》加蓋公章原件掃描件(附電子版)和其它所需的申報材料,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至縣委人才辦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資格審查??h委組織部會同縣教育局、縣人力社保局、縣衛(wèi)生健康局等有關職能部門對申報對象完成在線審查。
(三)公示。對通過審查的擬獎補項目在線公示。
(四)待遇落實。根據公示結果,確定最終享受政策對象名單,并落實有關政策待遇。
三、其它事項
(一)2019年度符合《高水平建設人才強縣50條意見》相關政策,至今尚未申報的,可參照此次申報要求進行補報,此次仍沒有申報的原則上今后不再受理。
(二)符合《高水平建設人才強縣50條意見》相關政策的人才,同一人獲同一獎項(如個人專項獎勵)的按就高原則;同一人獲同序列人才稱號的按就高原則,獲不同序列多項人才稱號的,2年內按就高原則,2年后新獲人才稱號(相同主要成果除外)等于或高于現(xiàn)層次的再給予獎勵。
(三)事業(yè)單位人員申報的,須提供用人單位對人才是否屬于專業(yè)技術人員、從事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的證明材料。
(四)特級技師、高級技師等技能人才申報的,須提供上一等級同工種的職業(yè)資格證書,在浙江省外取得相關職業(yè)資格的,還須提供取證期間的工作證明。
四、有關要求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此次申報工作的意義,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積極做好宣傳發(fā)動等有關工作,縣教育局、縣人力社保局、縣衛(wèi)生健康局等單位要嚴格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申報對象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申報材料要真實、完整、準確,凡搞不正之風、弄虛作假、騙取待遇的,一經查實,建議有關部門追究其責任,并追繳已發(fā)放的資金。申報對象所在單位審核失實或出具虛假證明,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關單位或人員的相關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0577-67220370、0577-57756270,地址:縣行政中心18樓1820辦公室。
附件》》點擊下載
1.永嘉縣人才分類目錄(2020年)
2.永嘉縣教育人才分類
3.永嘉縣衛(wèi)生人才分類
4.2016-2017年度享受《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相關政策人員名單
5.2018-2019年度享受《高水平建設人才強縣50條意見》相關政策對象名單
6.永嘉縣人才服務“金卡”申請表
政策來源: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