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岳陽九價HPV預約信息匯總
2023-02-10
更新時間:2023-02-09 12:28:11作者:智慧百科
1.首次簽發(fā)辦理所需的材料:
(1)新生兒父母有效證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的首頁和本人頁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授權委托書(如新生兒母親不能親自辦理,必須提供由新生兒母親簽字的委托書和辦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新生兒父母如一方持有軍官證或警官證需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的復印件一份。
(4)分娩雙胞胎(龍鳳胎)的產婦需要提供父母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戶口本的首頁和本人頁)的復印件各兩份。其他特殊情況所需材料以工作人員解釋為準。
2. 換發(fā)辦理所需的材料:
換發(fā)是指原簽發(fā)機構為因當事人或簽發(fā)機構責任導致原《出生醫(yī)學證明》無效;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要求更改兒童《出生醫(yī)學證明》信息的:
(1)由戶口登記機關提供相關證明不能進行出生登記而需變更兒童姓名的;
(2)當事人提供法定鑒定機構有關親子鑒定的證明,要求變更父親或母親信息的。
在提供以上兩種情況對應的相關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的同時,請攜帶兒童父母有效證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的首頁和本人頁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他特殊情況所需材料以工作人員解釋為準。
3.補發(fā)辦理所需的材料:
補發(fā)是指原簽 發(fā)機構所在區(qū)(縣)級婦幼保健服務中心為因遺失、被盜等情況造成《出生醫(yī)學證明》喪失的兒童補辦《出生醫(yī)學證明》。
兒童父母需提供書面申請、原簽發(fā)機構提供的簽發(fā)記錄,以及兒童父母有效證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的首頁和本人頁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他特殊情況所需材料以工作人員解釋為準。
4.如需咨詢,請撥打96595婦幼健康熱線,服務時間為09:3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