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12-01 09:11:36作者:智慧百科
四川戶口新生兒在重慶上戶口怎么辦?
辦理條件
具備在四川、重慶、貴州三地內(簡稱川渝黔)出生未滿1周歲的婚生嬰兒、父母同民族且至少一方是川渝黔家庭戶口戶主條件的,可向本市居住地公安戶籍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即川渝黔“跨省通辦”。
辦理材料
1、父母簽字的申請書(必須)
2、《出生醫(yī)學證明》(必須)
3、父母《結婚證》或者父母離婚手續(xù)和直接撫養(yǎng)子女的證明(必須)
4、落戶方居民戶口簿(必須)
5、嬰兒父母民族不同的,還應提供父母共同簽署的民族成份填報申請書
6、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出生登記的,還應提供相應親屬關系證明
7、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出生登記的,還應提供能證明父母雙方已死亡、戶口在學生集體戶、是被注銷戶口的現(xiàn)役軍人、在國(境)外取得永久居留權或是外國公民的相應證明
8、在軍人部隊駐地合法穩(wěn)定住所落戶的,還應提供軍人合法穩(wěn)定住所證明
9、申請川渝黔“跨省通辦”的,還應提供居住地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必須)
10、電子簽名(必須)
辦理地點
1.實際居住地公安戶籍派出所
2.網(wǎng)上辦理(“警快辦”平臺,進入后選擇辦事-戶政專區(qū)-戶口登記-出生登記-國內婚生嬰兒出生登記即可晚上辦理)
辦理流程
(一)申請受理
申請人在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以下稱為受理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新生兒入戶業(yè)務,根據(jù)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簽署新生兒入戶業(yè)務“跨省通辦”告知書,并填寫新生兒入戶申請表。
(二)材料核驗
受理地公安機關收到上述材料后,當場對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核驗,核驗通過的全部掃描形成電子材料,通過協(xié)同辦理工作機制流轉至戶籍地公安機關,并存留《出生醫(yī)學證明》未裁切的原件。核驗不通過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不通過原因及所需材料,并結束業(yè)務辦理。
(三)審核反饋
戶籍地公安機關收到流轉信息后,應及時根據(jù)屬地新生兒入戶規(guī)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于3個工作日內向受理地公安機關反饋結果。對符合入戶條件的申請,戶籍地公安機關應在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審核辦理,生成新生兒公民身份號碼,將擬入戶新生兒的《常住人口登記表》(未蓋章、未簽名確認)和新生兒入戶“跨省通辦”辦結確認書,通過協(xié)同辦理機制流轉至受理地公安機關;對不符合入戶條件的申請,由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不予受理告知書,通過協(xié)同辦理機制流轉至受理地公安機關。
(四)申請人確認
受理地公安機關收到審核反饋的信息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辦理以下手續(xù):對于符合入戶條件的,將新生兒《常住人口登記表》、辦結確認書交由申請人填寫并簽名確認,將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副頁聯(lián)裁切留存當?shù)?正頁聯(lián)退還申請人。并告知申請人以下內容:您關于新生兒入戶的申請事項已經(jīng)辦結,相關信息已經(jīng)錄入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統(tǒng),后續(xù)您可以自己或委托親友來戶籍地打印居民戶口簿新生兒頁,如您急需用證,也可以在申請地申請開具新生兒戶籍證明。對于不符合入戶條件的,將不予受理告知書交由申請人,并退回未裁切的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
(五)證簿出件
戶籍地公安機關收到受理地公安機關流轉來的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和辦結確認書電子材料后,根據(jù)申請人選擇的辦理方式向申請人提供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