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有多少年 周朝建立了多少年
2023-01-30
更新時間:2022-09-14 16:22:34作者:智慧百科
在西元1931年8月23日,溥儀的淑妃文繡正式向溥儀要求離婚,原因是她再也承受不了溥儀對她的冷落,和宮中的不自由。
這件事情對遜清皇室及前清王公大臣,還有溥儀本身都造成相當大的震撼,這可以說是對舊式文化的一種挑戰(zhàn),之后的兩個月,淑妃文繡堅持自我的想法,不顧家族的反對和指責,也不理睬溥儀聘請的律師所提出的和解方案,堅決的向天津地方法院要求和溥儀離婚。
反對的代表
文繡的族兄—文綺為此寫了一封信,并將之登在報上指責她;
惠心二妹鑒:頃聞汝將與遜帝請求離異,不勝駭詫。此等事件,豈是我守舊人家所可行者?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余載,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且漫云遜帝對汝并無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應(yīng)耐死忍受,以報清室之恩德。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實糊涂萬分,荒謬萬分矣!
文繡回信
文綺族兄大鑒:妹與兄不同父,不同祖,素無來往,妹入宮九載未曾與兄相見一次,今我兄竟肯以族兄關(guān)系,不顧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及三百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而在各報紙上公然教妹耐死。又公然誹謗三妹,如此忠勇殊堪欽佩。
查民國憲法第六條,民國國民無男女、種族、宗教、階級之區(qū)別,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妹因九年獨居,未受過平等待遇,故委托律師商確別居辦法,此不過要求遜帝根據(jù)民國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不使父母遺體受法外淩辱致死而已。
不料我族兄竟一再誣妹逃亡也、離異也、詐財也……理合函請我兄嗣后多讀法律書,向謹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觸犯民國法律,是為至盼……。
這封義正言辭的回信,和皇妃與皇帝離婚一事傳開后,被當時的人們稱之為刀妃革命。
淑妃文繡的妹妹文珊,是她家族中唯一一位支持她與溥儀離婚的人。
事件結(jié)果
經(jīng)過兩個月的雙方律師簽字和談的結(jié)果是;淑妃文繡和溥儀皇帝完全斷絕關(guān)系,溥儀必須支付5.5萬元作為贍養(yǎng)費,雙方互不損害名譽。
文繡在離婚后所拿到的贍養(yǎng)費,支付了律師費用和期間種種支出之后,用所剩不多的錢辦了一所小學(xué)并任教于該校。
于1947年夏季在北平(今北京)與劉振東結(jié)婚,并在北平西城白米斜街租房安了新家庭。婚后夫妻感情融洽,使文繡享受了完滿的家庭生活。同時她也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位擔任過教職的皇妃,平生無兒女的中國末代皇妃文繡,于1953年9月18日患心臟病默默地故去,終年4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