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有多少年 周朝建立了多少年
2023-01-30
更新時間:2022-09-17 22:22:29作者:智慧百科
日偽維新政府簡介:維新政府的罪行有哪些?本文這就為你介紹:
日偽維新政府簡介
中華民國維新政府,為日本于抗日戰(zhàn)爭期間成立的傀儡政權,由梁鴻志等人于1938年3月28日成立于南京。
中華民國維新政府的主要支持力量為日軍的華中方面軍。管轄蘇、浙、皖三省的日占區(qū)和寧、滬兩個特別市。
日偽維新政府發(fā)展歷史
中華民國維新政府頭目梁鴻志成立‘新民會’進行反動統(tǒng)治,還勾結華北臨時政權頭目王克敏、王揖唐等漢奸利用漢奸組織“大民會”進行大量投敵賣國的活動。
他們聘請日本侵略者陸軍少將、駐北平特務機關長松室孝良為“大民會”首席顧問,在日本侵略者的監(jiān)護下,“大民會”越發(fā)成為日本帝國主義侵華的得力工具。
汪偽政權成立后,梁鴻志任汪偽政權監(jiān)察院院長。1944年11月,汪精衛(wèi)病死后,梁鴻志改任立法院院長。
1945年日本投降后,梁鴻志躲在蘇州。同年10月2日,梁鴻志在蘇州被捕,隨即被解押上海。
1946年6月21日,梁鴻志以漢奸叛國罪被判處死刑。11月9日槍決。
維新政府的罪行有哪些?
一、政治
1938年3月28日,在日本華中派遣軍的直接操縱 下,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在南京宣告成立。定北洋政府時期的《卿云歌》為國歌。
根據日本政府決定的《調整華北及華中政權關系要領》的規(guī)定,華中新政權是一個地方政權;原則上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作為中央政府,盡快使其合并統(tǒng)一。
“維新政府”雖為地方政府,卻設有類似中央政府的行政、立法及司法三院,但因司法院長找不到人選,僅設行政及立法兩院;以溫宗堯為立法院院長,梁鴻志為行政院院長;另設設議政委員會為最高權力機關,議政委員會設常務委員由梁鴻志、溫宗堯及內政部部長陳群3人組成。
中華民國維新政府以梁鴻志為行政院長兼交通部長,溫宗堯為立法院長,陳群為內政部長,陳箓為外交部長,陳錦濤為財政部長,王子惠為實業(yè)部長,陳則民為教育部長,任援道為綏靖部長,胡礽泰為司法部長。
以上閣僚多為過去北洋政府中的要人與官僚,社會號召力并不大。中華民國維新政府的所有政務由特別設立的日本顧問部控制,未經與顧問協(xié)議,“維新政府”不得施行其政務。行政院會議內容及決議案,均由顧問事先按日方意見定調。連偽政權這群漢奸的生活起居,也要受到日本顧問的監(jiān)視。
至同年8月,相繼在吳縣(今蘇州市)、杭州及鳳陽縣蚌埠鎮(zhèn)(今蚌埠市)成立了江蘇、浙江、安徽各省偽政府。
1938年10月16日和翌年3月3日,相繼將原偽上海和南京兩市政公署改稱上海和南京兩特別市政府,這也是“維新政府”的管轄范圍。
二、外交
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成立后,立即與日本簽訂《華中鐵礦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要綱》等一系列賣國條約,出賣華中資源,使日本得以迅速控制華中經濟,掠奪中國的資源和物資等,它還發(fā)行偽鈔,掠奪人民財產,對淪陷區(qū)人民犯下了累累罪行。
三、經濟
以上海為中心的長江三角洲地區(qū)是中國的經濟和金融中心,因此成為日本經濟掠奪的重點地區(qū)。維新政府其最大的罪行,就是在經濟上幫助日本侵略者對淪陷區(qū)人民進行掠奪,為其擴大侵略戰(zhàn)爭服務。
首先,梁鴻志等漢奸以“政府”的名義,劫收了上海海關和中國政府在蘇、浙、皖地區(qū)的稅收機關。這些機關,名義上由偽政權管轄,實際上是日本侵略者的御用機關。
其次,與日本侵略者簽訂了一系列出賣經濟利益的賣國協(xié)定。1938年10月30日,在上海成立了“華中振興股份有限公司”,由日本著名資本家兒玉謙次任總裁。從此,華中地區(qū)的交通運輸、電力、通信、礦產、水產、煤氣等基本上為日本侵略者所控制。
再次,1939年5月開辦華興商業(yè)銀行(名義上是商業(yè)銀行,實際上享有發(fā)行貨幣及代理偽維新政府“國庫”與“公債”事務等特權),發(fā)行”華興商業(yè)銀行券“,作為流通貨幣與法幣等價流通,破壞中國金融。
維新政府規(guī)定所有的稅都用華興券交納,在買賣、債券及債務轉移中不得拒絕華興券,并在上海海關強制使用華興券,攻擊國民政府和國外商人的出口壟斷,處罰拒絕使用華興券者。
為了向日本主子獻媚和自身的揮霍,維新政府公開實施“煙、賭、娼”三大毒化政策,喪心病狂地毒害同胞,榨取錢財。
在偽政權統(tǒng)治下,淪陷區(qū)一片烏煙瘴氣,不知有多少人傾家蕩產,有多少家庭慘遭拆散,有多少良家婦女淪入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