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雖然假冒他人專利與專利侵權都是違法行為,但它們之間是有區(qū)別的,主要表現(xiàn)兩個方面:
第一專利侵權是指未經(jīng)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關鍵在于侵權人實施了專利權人的專利。
第二假冒他人專利主要是指使用他人專利標記或者專利號的行為,并不涉及對專利權人專利的實施。
專利侵權行為侵犯了專利權人的合法民事權益,行為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專利行政機關可以應當事人的請求,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shù)額進行調(diào)解,調(diào)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然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侵權糾紛主要通過民事途徑解決,專利管理機關只能在認定侵權行為成立時,作出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的行政決定。假冒他人專利行為一方面直接影響了被假冒的專利權人信譽,損害了專利權人的利益,屬于民事侵權行為,行為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假冒他人專利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還可能涉嫌假冒專利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