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關于繼承權糾紛的訴訟時效規(guī)定:一般繼承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除外。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二十四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chǎn),可以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