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辦遺囑公證當事人應提交:
1、立遺囑人身份證明(身份證以及戶口本)。
2、遺囑處分的財產(chǎn)所有權證明(如房屋產(chǎn)權、購房憑證、股票、存款證明等)。
3、遺囑中指定遺囑執(zhí)行人的,還應提供執(zhí)行人的身份證明。
4、遺囑人所處分的財產(chǎn)必須為其個人財產(chǎn)。
5、對年老或患重病的立遺囑人應進行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司法鑒定。
法律依據(jù):《繼承法》
第十七條 遺囑的形式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jīng)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