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下列情況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雙方行為人惡意串通,合同無效;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侵犯優(yōu)先購買權,合同無效;單位違反規(guī)定購房,合同無效;價格欺詐,顯失公平,合同無效;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五百零五條,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jié)和本編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范圍確認合同無效。
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