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戶口可以遷回娘家嗎(離婚女方戶口可以遷回娘家嗎)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11-03 10:02:45作者:未知
案情簡述
周某某利用擔任廣州某巴士公司經理的職務便利,為某汽車進出口公司提供生意上的幫助,在2010年10月通過巴士公司出納劉某的賬戶收受某汽車進出口公司業(yè)務經理黃某芳賄送的10萬元,為其親友購房消費。在2009年到2010年10月期間,周某某利用其采購的便利,為深圳公司營銷部副經理張某提供幫助,事后分三次收受好處費34萬。公訴機關認為周某某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辦案思路及心得
丁一元主任認真查閱案卷材料后,發(fā)現(xiàn)本案有多處自相矛盾的地方,證人證言明顯存在矛盾,證據(jù)鏈條無法環(huán)環(huán)相扣,合理懷疑不能排除。丁一元和李曉明律師開展數(shù)項工作:1、丁主任決定深入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對證人黃某芳做了調查筆錄,證實其付給周某某的10萬元為借款。2、調查廣州總公司的企業(yè)性質,發(fā)現(xiàn)其股東之一的某公司于2000年11月改制為內部員工持股的有限責任公司,故企業(yè)性質發(fā)生改變,變?yōu)閲锌毓捎邢挢熑喂尽?/p>
裁判結果
歷經6次開庭及二次延期審理后,最終法院采納辯護律師以下意見: 1、對黃某芳賄送的10萬元不予認定為賄款; 2、被告人周某某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身份,認定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最后,法院認定被告人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一審判決后,區(qū)檢察院提出抗訴,廣州市檢察院認為區(qū)檢察院抗訴無理由,向中院提出撤回抗訴,中院裁定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