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戶口可以遷回娘家嗎(離婚女方戶口可以遷回娘家嗎)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11-03 10:01:44作者:佚名
離婚,如果是無過錯方提出的,那么在審理離婚時,無過錯方能夠提出哪些損害賠償呢?小編就將這些賠償整理出來,希望能夠幫到您。
一、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提出哪些損害賠償?
夫妻感情破裂,一般有兩種情況。其一是因雙方性格不和,志趣、愛好不同等原因?qū)е码x婚。其二是因為,夫妻一方或雙方均有過錯。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婚姻因為夫妻一方的過錯行為破裂,而過錯方向非過錯方賠償損失、給付撫慰金的一種法律制度。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quán)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在第一種情況:重婚,又包括兩種情形,一是有配偶者與他人登記結(jié)婚,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形成事實婚姻的。要強調(diào)的是,在重婚問題上涉及兩個婚姻,前一個婚姻必須是法定婚,而后一個婚姻可能是法定婚也可能是事實婚,如果第一婚姻是事實婚姻的,則不存在重婚的情況,如果偶者與他人同居沒有形成事實婚姻的,則屬于上述規(guī)定的第二種情形,與重婚區(qū)別的關(guān)鍵在于與他人同居時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是否形成了事實上的重婚。
如果存在重婚的,可主張過錯賠償還可主張按重婚罪處理,重婚罪屬自訴案件即自己收集證據(jù)向院起訴要求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責任,同時也是公訴案件,即提交相應證據(jù),要求公安機關(guān)介入調(diào)查,如果證實重婚的可按刑事案件處理。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第二種: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的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的共同居住的行為。
第三條:家庭暴力是指發(fā)生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他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它是一種侵犯人權(quán)、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
第四條: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是指故意折磨、摧殘家庭成員,使其在肉體或精神上蒙受侵害。虐待可能表現(xiàn)為積極地、作為的形式,也可能表現(xiàn)為消極的、不作為的形式,如打罵、恐嚇、限制人身自由、不給飯吃、不給衣穿、患病不給治療等。
二、離婚中的損害賠償應如何提起?
在離婚訴訟中,如果是無過錯方提出離婚,必須同時提起賠償請求,否則將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
如果無過錯方是離婚訴訟中的被告,且不同意離婚的,可以判決離婚后一年內(nèi)單獨提出損害賠償訴訟。另外,如果被告一審時未提出,而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可以進行調(diào)解,調(diào)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nèi)另行起訴。
如果當事人協(xié)議離婚并在婚姻登記機關(guān)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nèi)向法院起訴提出賠償請求,但當事人在協(xié)議離婚時已經(jīng)明確表明放棄的,法院將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為您整理的有關(guān)在離婚是無過錯方可以提出哪些賠償損害的內(nèi)容,文章中介紹了無過錯方能夠提出哪些賠償損害,了解了以上內(nèi)容能夠更好的維護在婚姻中無過錯方的權(quán)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