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作為公司員工,代表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隸屬代理做法,可否要負法律職責要看你簽訂合同中可否有違背公司限定,損害公司利益做法。
2、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稱本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內(nèi)與第三人(又稱相對人)實施民事做法,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規(guī)則。因此,只要你正常遵守公司相關限定,在簽訂合同經(jīng)過中無與客戶串通損害公司利益做法,即使簽訂合同出現(xiàn)問題也由公司承受,你不用負法律職責。
3、同時,我國法律限定,濫用代理權將承受法律職責,主要指以下幾方面:
(1)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做法,代理人應當承受民事職責,第三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職責
(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項違法的做法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的做法
(4)同一代理人代理兩方當事人進行同一項民事活動的做法,因此,如果你有上述幾項做法中的任何一項,都隸屬濫用代理權,需要承受法律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