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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22 03:25:0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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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盡快實現(xiàn)全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全覆蓋,石家莊市委、市政府決定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期,時間自2022年2月14日至3月底,利用1個半月時間為廣大群眾免費集中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完成長安、新華、橋西、裕華、高新五個區(qū)的上牌任務,最大程度地便利群眾。
相關閱讀:根據(jù)《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電動車規(guī)范管理的決定》《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qū)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規(guī)定,經(jīng)報上級公安機關批復同意我市先行試點,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將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9時,啟動電動自行車網(wǎng)上登記備案預約。屆時,自用非營運類電動自行車車主可預錄入車輛和車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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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格規(guī)范電動車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傷亡事故、火災事故,我市擬于近期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管理措施如下:
1.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注冊正式號牌。
2.在用(購買日期在《通告》發(fā)布之日前)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最大設計車速大于25 km/h、等于或者小于50km/h;且電機額定功率大于400W、等于或者小于4kW的兩輪電動車,登記注冊臨時號牌,集中登記掛牌日期結束后,不再發(fā)放臨時號牌。
給予臨時號牌兩輪電動車三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nèi)按照非機動車管理,限制通行中山路(友誼大街至體育大街段)、裕華路(友誼大街至體育大街段)、中華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建設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過渡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3.保障民生行業(yè)使用的電動車輛(如郵政快遞、送水、送氣、送奶等),由行業(yè)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四統(tǒng)一”(統(tǒng)一型號尺寸、統(tǒng)一顏色標識、統(tǒng)一編碼編號、統(tǒng)一持證上崗),實行過渡期限量管控措施,過渡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4.經(jīng)國家機動車產(chǎn)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chǎn)的電動兩輪、三輪、四輪車,應當注冊登記并懸掛機動車號牌,依法繳納交強險、取得準駕車型相符的機動車駕駛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同時須遵守市區(qū)道路限行規(guī)定。未經(jīng)國家機動車產(chǎn)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chǎn)的,屬于拼裝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違者依法予以收繳。
5.駕駛加裝(車篷、檔風罩、支架)、改裝(限速裝置、電動機、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一百元罰款。
6.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口頭警告,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可以處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什么是低速電動車?
低速電動車是指行駛速度低、續(xù)駛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于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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